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时间:2023-04-08 04:13:14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合同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

四、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临建材料、所有主材及周转材料。

2、乙方负责本工程设计文件中的所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路电器、采暖设施、所有防水工程、明暗沟工程的劳务施工。(不锈钢工程、外墙保温、外墙涂料、门窗工程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并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

3、现场临建的搭拆:现场暂设的搭设、各工种作业场地平整、由乙方负责。

4、设备提供:龙门架式卷扬机、台锯、手锯、钢筋机械、搅拌机、劳保用品用具设备维修调试等均乙方承担。

5、乙方对本合同工程内容的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实行全面承包

五、 ……此处隐藏5765个字……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 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材料清理,拆模运输等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不良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周转工具实行领退料制度,其他按《周转工具管理协议》执行。

6、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甲 方 签 章: 乙 方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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